原始森林茂密葱郁,天蓝林绿,各类野生动物栖息在此,山湖林花草共同点缀优美景色,这样大好的绿水青山源自日喀则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也得益于日喀则公安机关积极践行的生态警务理念。2024年,日喀则公安机关在全区首创“生态警务”品牌,并以生态警务创建为抓手,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积极参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各项行动,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生态保护机制,成功破获了一批破坏生态类违法犯罪案件,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针对全市生态环境及资源,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
为全方位、常态化保护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及资源筑起“生态安全屏障”,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2024年,日喀则市公安局在全区首创“生态警务”品牌,旨在建立完善公安机关牵头、行政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保护生态环境并依法打击和整治生态环境及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格局,针对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湖泊等生态环境及资源,着力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合作、区域协同”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
工作中,日喀则市公安局明确了日喀则市“生态总警长”“生态副总警长”“生态区域警长”“生态警务站站长”“生态警员”及各“生态警务室(站)”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同时,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类自然资源领域开展起底式大清查。
“我们力争2024年底,在全市27个派出所(警务站、检查站)和边境派出所加挂5个‘日喀则市公安局生态警务工作室(站)’,加挂22个‘县级公安局生态警务工作室(站)’,截至目前,‘市、县级公安机关共挂牌24个生态警务工作室(站)’。”日喀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刚说。
共侦办生态环境及资源领域刑事案件30起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盘大棋”,为形成多方互援、资源共享、高效处置的工作格局,日喀则市公安局与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举行了“日喀则市公安局与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全面实施‘生态警务’筑牢生态屏障安全联管联勤联动合作协议”签订仪式。
仪式上,签订了工作协议,并就今后做好自然保护地(区)联合巡护;共同打击猎捕、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打击盗采、盗伐矿产和林木资源及联合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对于如何提升公安机关和边境管理部门基层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刘刚介绍,日喀则公安机关以“生态警务”为工作抓手,在上级业务部门与行政监管部门制定行刑衔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日喀则实际,与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再次建立行刑衔接整治打击联动机制,延伸整治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及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触角。2023年截至2024年10月底,日喀则公安机关共侦办生态环境及资源领域刑事案件30起,直接或间接为国家挽回生态环境资源损失2400余万元,开展的“昆仑2023”专项行动被公安部通报表扬。
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及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记者了解到,自2024年1月至10月底,日喀则公安机关依托“生态警务”机制,扎实推动“昆仑2024”等专项行动,共侦破破坏生态环境及资源领域类刑事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查获涉案物品豹皮制品10张、麝香5个149.6克、麝香皮1张、麝香粉约4.38克、獠牙14颗等,涉案金额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
“通过各级公安机关不断拓展‘生态警务’职责任务,持续推动‘昆仑2024’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砂采矿、非法排放污染物等破坏生态环境及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了生态意识入民心。”刘刚说。
刘刚表示,在实施“生态警务”过程中,日喀则公安机关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提升打击效能,并继续围绕“发案少、秩序好、林区稳定、群众满意”的总目标,严厉打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确保辖区治安秩序稳定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