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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305套公租房开展专项配租

2026-09-01 西藏商报

  为切实保障群众安居需求,盘活江北庭公租房存量房源,根据《江北庭公租房盘活提升入住率专项分配实施方案》要求,日前,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山南市江北庭公租房专项分配公告》。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提出申请。

  配租房源共305套

  执行统一优惠收费标准

  本次专项配租房源为江北庭公租房全部空置房源,共计305套。其中,50㎡一室一厅户型154套,70㎡二室一厅户型151套。所有房源均完成标准化基础装修,配套独立厨房、卫生间及厨卫洁具,住户添置简易家具即可入住。

  据悉,专项配租执行统一优惠收费标准,租金调整为4.5元/㎡·月(原标准6元/㎡·月),物业费调整为1.3元/㎡·月(原标准1.7元/㎡·月)。已入住家庭无需提交申请、无需重新签订合同,次月起自动按新标准计费。其中,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差异化减免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需提供有效认定证件):①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租金仅0.5元/㎡·月,物业费全免;②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租金2.0元/㎡·月,物业费0.4元/㎡·月;③优抚对象、军烈属、见义勇为人员、三四级残疾人员:租金2.25元/㎡·月,物业费0.65元/㎡·月。

  重点配租对象包含五类人群

  申请人员需满足这些条件

  记者了解到,本次公租房重点配租对象包括:①江北经开区企业稳定就业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保,无自有住房);②山南市新就业无房职工(连续在岗、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③鲁琼片区外来务工、灵活就业人员(在山南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④新就业大学生、青年医护人员、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等新市民;⑤山南市户籍中低收入、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困难家庭。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①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家庭在乃东区主城区无自有住房、无宅基地,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③家庭收入、财产符合山南市公租房准入标准;④无骗取保障、违规转租、房源空置等失信违规记录。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配租申请:一是已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的;二是刻意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家庭住房、收入、财产信息的;三是被列入住房保障失信黑名单且处于惩戒期内的;四是无正当理由累计放弃公租房配租资格2次及以上的。

  线上线下均可受理

  企业可统一归集员工材料集中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线上通过公租房APP填报资料申报,也可以在线下携带相关证件到山南市政务服务大厅B13、B14窗口办理。同时,企业还可统一归集员工材料集中申报。

  申请提交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核验,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全程7个工作日内办结。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组织选房、签约入住。

  政策咨询电话:0893-7702101;

  监督举报电话:0893-7823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