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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7077个

2026-01-04 西藏日报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7077个,实现了城乡、社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

  据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张雪原介绍,全区着力建强调解队伍,从“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组织成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五老人员”、德高望重人士等群体中择优吸纳力量,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988名,构建起了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务实高效的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总量达4.2万余人。

  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持续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特色化发展,制定全区首部调解领域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及各领域配套制度,为调解工作筑牢法治根基;积极搭建多元联动平台,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发力的调解工作格局,并创新设立虫草采集点流动调解工作室、“四季祥和”调解工作室、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等特色载体,精心打造高原特色“枫桥经验”。通过分类施策、提前介入、主动化解,全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最大限度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尤其是林芝市波密县玉普乡的群众共商解纷工作法、那曲市比如县白嘎乡的虫草采集纠纷“一线解纷”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评选为“枫桥式工作法”,既成为雪域高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样本,也为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西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