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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牵藏南】名不正则言不顺:印度“地图政治”的非法本质

2026-09-22 中国西藏网

  2026年8月7日,印度内政部宣布对藏南地区27处地点及地理实体赋予所谓“标准名称”,并将其纳入印度测量局官方地图。8月1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明确表示:“藏南地区是中国领土,中方从不承认印度非法设立的所谓‘阿鲁纳恰尔邦’。印方公布所谓‘标准名称’试图取代中国长期使用的地名,是非法的、无效的,更改变不了藏南地区属于中国的事实。”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梁俊艳接受中国西藏网采访 摄影:杨月云

  地名标准化,本属主权国家的正当权利。然而,这一权利的有效行使,须以对该区域享有合法主权为前提。中国对藏南地区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基于无可争辩的历史主权——这完全是中方主权范围内的事。而印度在非法侵占的中国领土上推行所谓“地名标准化”,其行径的法理基础根本不存在。中国命名,是行使主权;印度命名,是篡改事实——两者性质截然不同。


2026年4月10日,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民政部公布第六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 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藏南地区:中国主权管辖延续千年

  藏南地区由门隅、珞瑜和察隅三部分组成,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处于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之下。这一管辖关系有充分的历史文献为证。早在吐蕃王朝时期,藏南地区就已经被纳入吐蕃的统治范围。藏文权威史籍《红史》明确记载,松赞干布“划分吐蕃四茹千户所等,将南面的珞、门,西面的象雄、北面的突厥、东面草地居民和森林居民收归治下”。这里的“珞”即珞巴族人居住的珞瑜地区,“门”即门巴族人居住的门隅地区。吐蕃王朝的疆界自那时起就包括了门隅地区,门巴族即是吐蕃王朝的属民。建于公元823年的唐蕃会盟碑,是这一历史关系的最早实物见证。该碑立于拉萨大昭寺前,东侧藏文碑文清晰记载“门巴”对吐蕃“听命差遣”。这座历经一千二百余年风雨的碑刻,以无可辩驳的实物证据表明:早在公元9世纪初,门隅地区已经置于吐蕃的有效管辖之下。

  元朝统一西藏后,设立宣政院,将西藏正式纳入中央王朝的直接行政管辖之下。门隅、珞瑜和察隅地区作为西藏地方的重要组成部分,随之纳入中央管辖之下。明朝继承了对西藏的主权管辖,通过册封西藏地方宗教首领和行政官员,延续了对包括藏南在内的广大西藏地区的有效治理。17世纪中叶,清朝确立了对西藏的主权管辖,西藏地方政府在中央王朝的授权下,对藏南地区的行政管理进入了一个更加系统化的阶段。1680年(清康熙十九年),五世达赖喇嘛颁发法旨,任命弟子梅惹喇嘛为门隅地区政教首领,将宁玛派寺院达旺寺改属格鲁派,并赋予其委派下级官员、征收赋税等权力。被选定为六世达赖喇嘛的仓央嘉措,正是在1683年出生于门隅地区。18世纪,西藏地方政府进一步完善了门隅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将门隅地区划分为32个“措”或“定”(相当于区一级政权),在门隅首府达旺设立“达旺细哲”管理32措、定和达旺的日常事务。1853年,西藏地方政府又赋予错那宗僧、俗两宗本管辖门隅地区的权力。门隅地区行政机构除32个措、定外,还设置江噶尔宗、森格宗、德让宗和达隆宗,宗本由错那宗和达旺寺任命。

  这些历史证据环环相扣,构成了一条完整而坚实的主权证据链。藏南地区自古就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主权归属十分明晰。

  “麦克马洪线”:一条非法划定的“边界线”

  “麦克马洪线”是印度学界论证其藏南领土主张的核心依据。然而,这一所谓“边界线”从产生之日起就是非法的。1913年10月至1914年7月,英国、中国和西藏地方代表在印度西姆拉召开会议。英国代表麦克马洪提出所谓解决方案,规定中国不得驻兵西藏,“西藏内政暂由印度政府监督”。对此,袁世凯政府拒绝接受。1914年7月3日,当麦克马洪与西藏地方代表夏扎在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所谓“西姆拉条约”上签字时,中国政府代表陈贻范拒绝签字,并当场声明:“凡英藏之间本日或他日所签之或类似文牍,本国政府一概不能承认。” 当年7月6日,中国政府再次照会英国驻华公使,重申“中国政府不能擅让领土,致不能同意签押,并不能承认未经中国承诺之英藏所签之约,或类似之文牍”。西姆拉会议就此破产,所谓“条约”当然也就随之无效。以后的中国历届政府,也从未承认过这个条约。

  英国政府自己也清楚这条“线”是非法的。英国档案显示,麦克马洪与夏扎签约时并未获得英国政府授权。1915年8月,非法文书的炮制者贝尔向英属印度政府强调所谓利益,得到的回复是——“这些利益由于中国不签字和俄国不接受,当然是一纸空文,因而现在无效” 。此后数十年,英国当局长期未敢公开这些非法文件,直到1936年,“麦克马洪线”才开始出现在英国和印度的地图上,且仅被注明为“未标定界”。1938年,英印政府将“西姆拉条约”和秘密换文寄给伦敦的印度事务部,替换原来的真本,伪造《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并提出将原来真本加以销毁。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对于这条‘边界线’,历届中国政府都不予承认。英国政府也迟迟未敢公布,直到1936年,非法的麦克马洪线才开始出现在英属印度的地图上。直到1954年一直注明是‘未标定界’”。 

  1947年英国撤退时,《印度独立法案》规定英国撤退后其所签署的涉及“边境部落区”(覆盖中国藏南地区)的所有协议自动终结。1947年蒙巴顿总督内部使用的地图也清楚显示英印政府没有实际行政管理藏南地区。1949至1950年,英国对印外交指导文件中清楚写明:藏南地区在西藏政府实际管辖下。1948至1950年,印度制定《印度宪法》时也没提及“麦克马洪线”。一条殖民者背着主权国家偷偷画的线,一份主权国家代表当场拒绝签字的“条约”,一份连炮制者都不敢公开、事后以伪造手段塞入条约集的文件——这就是印度声索我国藏南地区“主权”的所谓全部“法理依据”。

  从西姆拉会议上的秘密交易,到中国政府代表的当场拒绝,再到英国事后的伪造篡改,“麦克马洪线”的每一步都浸透着殖民主义的霸道逻辑,每一步都与中国的主权意志相悖。一条在法律上、道义上、程序上都站不住脚的线,无论印度如何反复援引、如何在地图上反复标注,终究改变不了其非法无效的本质。

  印度此举的真实意图

  印度此次大规模标注地名,绝非单纯的行政管理行为。从2017年起,中国民政部已先后公布六批藏南地区标准化地名,累计超过110个。面对中国依法行使主权的正当行为,印度不思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地自行标注地名。其意图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妄图以行政手段固化非法占领状态。地名从来不是纯粹的符号,它是空间认知的语言外壳,是国家主权在纸面上的投影。自1951年印度推行“新前进政策”占领藏南地区并扩展所谓行政管辖以来,印度制造了“东北边境特区”,企图将非法的“麦克马洪线”由一条“战略边界”变为具有文化认同的“文化边界”和拥有行政管理的“行政边界”。印度通过所谓“标准化命名”,试图在本国公众、行政机构和军队中制造一套完整而统一的空间认知体系——让每一个使用地图的印度人,从普通民众到政府官员,都潜移默化地接受“这片土地归属于我们”的心理暗示。这种行政操作的本质,是将刺刀下的非法占领转化为纸面上的“合法治理”,以貌似平和的行政语言掩盖武力侵占的事实。

  其二,借助地图工具展开非法主权宣示。地图从来不只是地理信息的载体,更是主权主张的直观表达和政治意志的空间投射。一条线如何划定、一个名称如何标注,折射的是绘制者的主权认知与政治立场。近代以来,英国和独立后的印度利用考察、地图测绘、军事入侵等手段不断蚕食中国的藏南地区。印度将所谓“标准名称”纳入印度测量局官方地图,正是试图以制图手段强化其对非法占领领土的声索。这种做法在国际关系实践中并不陌生——当一个国家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获得领土时,往往会诉诸地图、地名、行政记录等看似技术性的手段,试图在认知层面先行“确权”。然而,无论地图画得多么精美、名称标注得多么规整,建立在非法占领基础上的主权宣示,在法律上始终是空中楼阁。

  其三,试图为长期非法占领制造“既定事实”。通过持续不断的命名、标注、地图更新等行政操作,印度试图在国际社会营造一种“该地区已归属印度”的错觉。这种操作的深层逻辑是:用时间换取合法性——只要标注持续得够久、行政记录积累得够厚,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习惯性认知”,让后来者在翻阅档案时产生“此地向来属印”的误判。殖民扩张史上,此类手法屡见不鲜——先以武力打开缺口,再以行政手段巩固占领,最后以时间熬出“合法性”。印度此番操作,不外乎是这种殖民逻辑的当代翻版。然而,历史不是任人涂抹的画布,行政记录叠加得再多,也改变不了非法占领的本质属性。

  藏南地区属于中国,这一事实有着深厚的历史根基和坚实的法理支撑。印度任何单方面的命名和标注行为,都改变不了藏南地区属于中国的事实,也动摇不了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