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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后的话”中读懂唐代女性

2025-01-03 解放日报

  不久前,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么振华在甘肃卫视“丝路大讲堂”上讲述了自己对唐代女性遗言研究的主要成果。

  ■么振华

  在中国中古史领域,女性资料特别匮乏,主要集中于后妃、公主、烈女等少数群体,但近30年来,唐代墓志的大量出土,为唐代女性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关于唐代女性遗言人的身份,在我们搜集到的200多例唐代女性遗言中,90%以上来自官宦家庭。她们有的是官员夫人,有的出身于官员家庭,因此都能读书识字。

  让我们感到惊喜的是,也有来自底层的女性留下了遗言,这是十分少见的。比如,河南县尉李琯的小妾张留客,她于9世纪60年代中期跟随她的丈夫李琯赴任。在唐代,任期届满后,李琯要去京师参加吏部的铨选,他铨选失败,于是被困在长安。那时候张留客租住在洛阳城北,正值洛阳饥疫,她独自照料4个子女和公婆,非常艰难地度过了这一时期。后来李琯被选授为河南县尉,张留客也随之赴任。但不幸的是,不久张留客就因为操劳过度而生病。临终之时,她拿出自己的衣物、首饰用于施舍,并和骨肉至亲饮酒诀别。

  大约有10%留下遗言的女性是未婚女性,她们大多出身于官宦家庭,但也有数例是平民出身。比如,马氏女雷五,卒于元和中前期,她的姨母是永州司马柳宗元之妓,所以她认识柳宗元,柳宗元对她的巧慧非常赞赏。在她临终之时,她跟她的父母讲,想请柳宗元为她写墓志。她的父母一开始觉得不太可能,但是柳宗元知道后,给她写下了墓志铭,并收录在柳宗元的文集中。

  遗言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口头遗言和书面遗言,以口头遗言为主,书面遗言为辅。那么,大量的口头遗言是怎样留存下来的呢?是在写墓志或是其他文献的时候写下来的。

  唐代女性的书面遗言很少,其中较典型的一例是沙州比丘尼灵惠留下的遗书。她在弥留之际召集她的亲人,留下了这则遗书,遗书的主要内容是指定侄女潘娘作为她的奴婢的继承人。

  一些唐代女性遗言要薄葬,这与当时厚葬的风气相违背,其中主要有4个原因。其一,基于对佛教、道教的信仰,这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其二,这名女性本身较为节俭。右补阙高盖之妻刘宝平时不讲究吃穿,临终时她嘱咐丈夫“棺才周身,敛以时服”,棺材的大小够用就行,穿着平时的服装下葬。其三,考虑到后人生活的实际需要,不希望自己的丧事影响生者的生活质量。比如泗州参军刘某之妻张氏,临终遗命嗣子,“汝当节去哀情,无令害己,俭薄营葬,勿遣妨生”,说明她是一位非常明智的女性。其四,担心厚葬会引发盗墓。

  “生同衾,死同穴”,在古代,夫妻一般都是合葬的,但是也有一些女性遗言不与丈夫合葬。比如,苏州吴县令朱祥的夫人蔺氏孀居多年,信仰佛教。在遗言中,她提出不与丈夫合葬,而要在长安城南的樊川凿壁进行龛葬。这种丧葬方式不合世俗的主流,让她的儿子左右为难。最后,她儿子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借僧人之口,说蔺氏不能和她的丈夫合葬。这样,儿子顺理成章完成了母亲的遗愿,又减轻了自己的舆论压力。

  女性遗言不与丈夫合葬,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原因方面,有的女性认为没有必要跟丈夫合葬,有的女性希望能够归葬于本家,还有的女性不希望和丈夫的嫡妻争宠,因为她可能是丈夫的继室,或者其丈夫另有新欢。客观原因方面,比如,不具备合葬的经济条件、希望能够改葬其他的地方。

  从我们目前搜集到的唐代遗言来看,男性遗言是女性遗言的好几倍。男性遗言和女性遗言在内容上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他们在临终时关心的内容有所差异。尽管唐代女性比较独立,相对来说地位也比较高,但是她们的地位还是远远低于男性的。所以,女性在遗言中更多关注的是她的家庭、子女、亲人,更多受到宗教思想的影响;而男性的生活舞台和活动范围都要比女性大得多,因此男性在临终之时会更多地考虑家族的长远发展,更多地关心他的工作、事业。

  在中国古代社会,由于唐代女性的社会地位较高,所以有些女性视野开阔,有一定的政治远见。唐太宗李世民的妻子长孙皇后卒于贞观十年。临终之时,她劝唐太宗要善待房玄龄,并希望唐太宗不要重用外戚,其实主要指的就是她的哥哥长孙无忌。唐顺宗的王皇后在遗令中还关注普通百姓和太医,她提出“无禁昏嫁、祠祀、饮食酒肉”“侍医无加罪”,体现了她的仁者之心。

  今天,我们研究唐代女性的遗言,正是希望通过对唐代女性死亡观的解读,来呈现她们独特的精神和思想世界。